关于开展研究生科研记录全面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13浏览次数:1316

为进一步落实《新威尼斯v0008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管理办法》(苏大研【201865号)、《新威尼斯v0008研究生中期考核管理办法》(苏大研【201866号)、《新威尼斯v0008研究生科研记录规范暂行管理办法》(苏大研【201867号)等文件要求,切实加强我院研究生培养过程的监督工作,积极营造良好的科研诚信氛围,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单位科研记录自查方案如下:

一、组织管理

根据我院学科专业的实际情况,在学位评定委员会的指导下,成立了学院研究生教育督导组,定期组织开展研究生科研记录的检查工作。采取以课题组为单位自查、互查;研究生教育督导组不定期督查的方式进行,检查工作原则上于4月底前完成。


二、科研记录自查范围

所有已开题暂未申请学位授予的在校硕士生和博士生,重点检查超基本学制两年的博士生科研进展情况。

其中,拟于2024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需完成研究生答辩前科研记录审核情况表(由审查老师签字);

拟于2024年毕业的博士研究生,在答辩前至少两周,需再次参与由研究生院质量监督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的审核。


三、科研记录检查内容

凡在本院从事科研实验活动的研究生均须进行规范的实验记录并使用学院统一印制和编号的实验记录本(男生蓝色)、(女生红色)。

        自查内容如下:

      (一)科研记录本的内容规范性

记录包括能反应实验结果的充分原始信息、统计处理过程及对结果的初步分析,以便对原始研究结果及其过程的检查。具有统计或均值的重复实验需保存每一次的原始数据及计算过程;具有图片结果的实验,如Western blot、免疫组化、免疫荧光等需要保存未经切割或处理的完整原始图像。

      (二)科研记录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如需委托公司所做的实验需保存并提供以下资料:协议等证明委托关系的材料,公司提供的实验报告及相关资料,相应的实验原始记录等。

      (三)科研数据和图像是否与毕业论文和学位论文中撰写的内容相对应

实验记录本需连续编页,前有“目录”,后附“索引”,使用过程中不得损坏。记满后需完成目录,并在索引中明确标示实验报告、毕业论文或者公开发表论文中各图、表等实验结果在实验记录本中的相应页码信息。

      (四)在研究生奖学金申请中,将实验记录质量作为重点考核依据,不合格者一票否决。


        四、科研记录自查安排

        请各课题组(导师)于2024年3月22日12:00前上报科研记录自查小组组长、成员名单;自查时间及地点安排至yuluo@suda.edu.cn 便于校督导组抽查。

        请于2024年4月30日12:00前完成科研记录的自查工作,反馈自查情况(检查博士人数;学术型硕士人数;专业型硕士人数;同等学力硕士人数;留学生人数;总体自查情况)至yuluo@suda.edu.cn  ,同时提供1张自查现场照片以供存档。


科研记录审核要点说明.docx

附件1.研究生答辩前科研记录审核情况表 - 正反打印.docx

附件2.科研记录与论文关联性论证.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