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党员材料清单及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15-01-05浏览次数:3539

一、材料清单

1发展材料:

1)入党申请书(递交入党申请书一个月内党支部委派专人与其谈话,并做好谈话记录)

2)《发展党员考察表》(确定为积极分子时间到确定为发展对象的时间不少于一年;确定为积极分子时间要早于积极分党校培训时间;)

3)自传

4)思想汇报(1季度1篇)

5推优、推荐材料

6)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证书

7)政审材料(函调+政审报告;政审应在确定为发展对象之后进行)

8)预审材料(首先要派人到辖区派出所了解申请人有无违法违纪情况,请对方出具相关证明;召开党委委员会议,听取支部汇报,查看发展对象相关材料,最终形成预审结论<结论中要涵盖几要素:时间、地点、出席的党委委员数、同意或不同意近期发展的预审结论>

9)《入党志愿书》

10)党内外群众意见2(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前的座谈会记录+发展前的座谈会记录)

11)吸收为预备党员前公示材料(公示时间在填写入党志愿书之后、支部大会召开之前

12)吸收为预备党员票决汇总单

13)党员承诺书(待市委组织部统一印制后执行)。

2转正新增材料:

14)预备党员党校培训结业证书

15)转正申请书

16)思想汇报(1季度1篇)

17)党内外群众意见(转正前的群众座谈会记录)

18)转正前公示材料(转正公示时间必须晚于预备期终止时间)

19)学生预备党员转正答辩情况报告

20)转正票决汇总单

3、容易缺少的材料

1)思想汇报(按季度填写)

2)三次征求意见座谈会的材料(确定为积极分子前的座谈会容易缺少)

3)综合性政审报告

 

二、预备党员转正后,存入人事档案的材料有:

1、入党申请书

2、《发展党员考察表》

3、党校培训结业证书

4、政审材料

5、预审材料(包括执法部门意见、预审结论)

6、《入党志愿书》

7、预备党员转正申请

8、转正答辩情况(如无,可不必归档)

9、党员承诺书(待市委组织部统一印制后执行)

**其余材料作为文书资料在本单位长期保存。

 

三、发展流程注意事项

1、确定为积极分子时间到确定为发展对象的时间不少于一年

2、积极分子培训时间必须晚于确定为积极分子的时间

3、发展党员公示时间必须在确定为发展对象时间之后

4、政审工作必须在确定为发展对象之后开展

5、入党时间必须晚于确定为发展对象时间,至少留出7-10天公示期

6、上级党委谈话时间应在支部大会之后、基层党委审批之前

7、转正公示时间必须晚于预备期终止时间

8、基层党委审批时间必须在接受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召开后的三个月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