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海棠助学”关爱帮扶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05浏览次数:1574

各学系: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推进党员关爱帮扶事业,鼓励学生努力学习、奋发向上,根据中共苏州市委组织部、苏州市党员关爱基金工作领导小组有关通知要求,现就开展2023年度海棠助学关爱帮扶行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海棠花红励志助学金项目

海棠花红励志助学金帮扶对象为我校在籍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具体条件是:(1)符合《江苏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暂行办法》标准,经学校认定的贫困学生;(2)遵章守纪,道德品质优良;(3)学习勤奋,成绩良好。

海棠花红励志助学金按照2000/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我院共4个名额

二、实施海棠花红励志奖学金项目

海棠花红励志奖学金,主要对品学兼优的贫困大学生进行奖励。具体条件是:(1)符合《江苏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暂行办法》标准,经学校认定的贫困大学生;(2)遵章守纪,道德品质优良;(3)学习成绩在班级排名前10%

海棠花红励志奖学金按照5000/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我院可申报0-1名。

海棠花红励志奖学金和励志助学金不可兼得。

三、有关程序和时间要求

1.申请(125—127

由符合海棠花红励志奖学金、助学金申请条件的学生本人填写《苏州市海棠花红励志奖(助)学金申请表》向所在党委、党工委申请。

2.各党委、党工委审核、上报(128—13

各党委、党工委对提交申请的贫困生有关情况进行审核,并填写《苏州市海棠花红励志奖(助)学金申请汇总表》、《苏州市海棠花红励志奖学金申请人员信息表》,报党委组织部。

3.学校审核、公示(1214—27

党委组织部会同学生工作部(处)、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对各党委、党工委上报的申请对象进行审核,并将拟帮扶对象名单在校园网上公示。

4.发放(2024112日前)

公示无异议后,奖学金、助学金由财务处直接发放至帮扶对象学子卡。

四、报送材料要求

1《苏州市海棠花红励志奖(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三份,由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填写或打印(使用A4纸打印,控制在一页),本人签名后,于127日前交至403-3115

2《苏州市海棠花红励志奖(助)学金申请汇总表》、《苏州市海棠花红励志奖学金申请人员信息表》电子版发送至yushumin@suda.edu.cn,联系人:余老师,电话:65880169

特此通知。

附件1:苏州市“海棠花红”励志奖(助)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2:苏州市“海棠花红”励志奖(助)学金申请汇总表.xls

附件3:苏州市“海棠花红”励志奖学金申请人员信息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