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系: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推进党员关爱帮扶事业,鼓励学生努力学习、奋发向上,根据中共苏州市委组织部、苏州市党员关爱基金工作领导小组有关通知要求,现就开展2023年度“海棠助学”关爱帮扶行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海棠花红”励志助学金项目
“海棠花红”励志助学金帮扶对象为我校在籍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具体条件是:(1)符合《江苏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暂行办法》标准,经学校认定的贫困学生;(2)遵章守纪,道德品质优良;(3)学习勤奋,成绩良好。
“海棠花红”励志助学金按照20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我院共4个名额。
二、实施“海棠花红”励志奖学金项目
“海棠花红”励志奖学金,主要对品学兼优的贫困大学生进行奖励。具体条件是:(1)符合《江苏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暂行办法》标准,经学校认定的贫困大学生;(2)遵章守纪,道德品质优良;(3)学习成绩在班级排名前10%。
“海棠花红”励志奖学金按照50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我院可申报0-1名。
“海棠花红”励志奖学金和励志助学金不可兼得。
三、有关程序和时间要求
1.申请(12月5日—12月7日)
由符合“海棠花红”励志奖学金、助学金申请条件的学生本人填写《苏州市“海棠花红”励志奖(助)学金申请表》,向所在党委、党工委申请。
2.各党委、党工委审核、上报(12月8日—13日)
各党委、党工委对提交申请的贫困生有关情况进行审核,并填写《苏州市“海棠花红”励志奖(助)学金申请汇总表》、《苏州市“海棠花红”励志奖学金申请人员信息表》,报党委组织部。
3.学校审核、公示(12月14日—27日)
党委组织部会同学生工作部(处)、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对各党委、党工委上报的申请对象进行审核,并将拟帮扶对象名单在校园网上公示。
4.发放(2024年1月12日前)
公示无异议后,奖学金、助学金由财务处直接发放至帮扶对象学子卡。
四、报送材料要求
1.《苏州市“海棠花红”励志奖(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三份,由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填写或打印(使用A4纸打印,控制在一页),本人签名后,于12月7日前交至403-3115。
2.《苏州市“海棠花红”励志奖(助)学金申请汇总表》、《苏州市“海棠花红”励志奖学金申请人员信息表》电子版发送至yushumin@suda.edu.cn,联系人:余老师,电话:65880169。
特此通知。
附件2:苏州市“海棠花红”励志奖(助)学金申请汇总表.xls
附件3:苏州市“海棠花红”励志奖学金申请人员信息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