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系:
根据新威尼斯v0008《关于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新威尼斯v0008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委员会,负责评审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博士:1+1 (参加苏州医学院答辩)
硕士:4+1(参加苏州医学院答辩)
二、奖励标准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三、申报条件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在校在读全日制(全脱产学习)2021、2022级硕、博研究生,获资助的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硕博连读及直博学生和按评奖时的学制认定参评。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参加学校、学部及培养单位(包括党组织、团组织)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坚持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 思想和政治素质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学部(院、系、所)各项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品德优良。
3. 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科学文化知识,学风端正,学习成绩优秀;或者学习成绩优良,在国际、全国性高水平竞赛中成绩优秀,发展潜力突出;或者学习成绩优良,担任主要学生干部,积极参与组织学校各类活动和社会实践,在服务社会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者。
4. 关心集体,积极参加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活动。
5.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参评资格:
(1)违反国家法律、法令、法规者;违反科学道德、发生学术不端行为者;各类考试作弊或违纪者,以及其他违反校纪校规受处分者;
(2)不符合全脱产学习者;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学籍注册手续者;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超过基本学制年限延长学习期限者;
(3)未达到研究生培养要求,一学年内有课程不及格或中期考核不合格者以及未按时开题者等;
(4)研究生科研实验记录抽检不合格者;
(5)违反实验室安全规定,并受到处罚者;
(6)在入学考试报名材料或奖学金申请材料中隐瞒事实或有虚假内容者;
(7)其他经学校认定不符合参评条件者。
四、评定办法
研究生自愿申报、导师推荐,学院组织评审,所有申报学生按综合测评分排序。研究生在学制期限内申请和获得国家奖学金的次数不限,但其已经用于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的科研成果或奖项不得在本年度申请其他各类奖助学金时重复使用(除特别注明外)。最终的获奖名单由专家打分和综合测评分各占50%排序产生。
五、评审程序
学院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学院主要领导、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管理人员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学院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单位研究生的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综合测评等工作,并重点考察申请人在科研成果中的实际贡献,检查相关实验记录和原始数据等支撑材料。在评审工作中应遵循平等原则、公正原则、回避原则、保密原则。
1.符合申报条件的研究生自愿申报,填写相关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交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403-3115;
2.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要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对申报人的学习成绩、科研成果和获奖情况进行核定;
3.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本学院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学院拟获奖学生名单,并在学院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苏州医学院提交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
4.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对上报的获奖学生名单进行审定,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5.学校将评审工作情况和评审结果报江苏省教育厅。
六、综合测评分计算办法
研究生奖学金的综合测评主要考核以下三个方面:学习成绩、学术与科研活动、社会活动及其他。
综合测评分 = 学习成绩×10% + 学术与科研活动成绩×80% + 社会活动成绩×10%
1. 学习成绩
学习成绩=(课程1成绩+课程2成绩……+课程n成绩)/总课程数n(若课程满分不是100分,使用归化成绩:课程成绩/满分100)
2. 学术与科研活动成绩
(1)研究生科研成果应是新威尼斯v0008为第一署名单位且为通讯单位之一,并要求已见刊(online)。
(2)国家奖学金所有科研成果必须本人为第一作者(排位第一)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否则均视为无效。主要考量刊物的大区分类、影响因子、是否是SCI/SCIE/EI等;综述文章按同档次杂志的0.5计算。
(3)项目及科研奖项分为校、省部级和国家级(其中校级奖项和项目限报两项),本人需排名第一,相同内容的不同级别项目和获奖限报最高级别。研究生获奖情况只填写校级及以上获奖(含校级奖励)。
(4)认定时间为研究生进入现培养阶段以来至2023年9月30日,杂志分区以论文发表当年情况为准。级别不够明确的项目和奖项由各单位“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奖项的重要性和影响力讨论认定级别。
类别 |
论文(SCI按I-IV区计算) |
项 目 |
获 奖 | |||||||||
| I 区/NI杂志 | II区 | III/IV区 | EI | 核 心 | 省 级 | 国家 | 省级 | 市厅/校级 | 国家 | 省级 | 校级 |
分值 | 80 | 40 | 10 | 10 | 3 | 1 | 30 | 10 | 5 | 60 | 20 | 3 |
注:项目是指:政府部门(基金委、科技部、教委等,省市厅校类推)下达的纵向课题。
(6)学术与科研活动成果须有相应科研实验记录和原始数据的支持。
(7)奖项指:政府部门(科技部、教委等,省市厅类推)颁发的奖项;国家一级学会如中华医学会奖项可视作省部级奖。国家级一等奖以上须排名前五,二等奖须排名前三,三等奖须排名前二,其他须排名第一;省部级一等奖须排名前三,二等奖须排名前二,三等奖须排名前一,校级奖与市厅级等同(校级奖学金证书不算在此列),必须排名第一;所有不同等级奖项均不包括学术会议奖及学术论文奖。
(8)其它没有明确的情况由各“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决定。
(9)学术与科研活动成绩最高分为100。
3. 评委打分
主要考量学生的综合科研素养,其科研成果的重要性和创新性,被引用情况,刊物的影响力,相关成果在学术会议中展示与获奖情况,相关专利申请情况,所获奖项的重要性等,并重点考察申请人在科研成果中的实际贡献,检查相关实验记录和原始数据等支撑材料。学院可以根据学科特点等增加其它考量因素,并制定评委打分基本原则。评委打分满分为100。
4. 社会活动及其他
研究生班主任对研究生担任社会工作及获奖情况进行评议,满分100分。每位研究生社会活动基础得分60分,部(院)级以上学生干部加6-10分(本年度评为先进个人者适当加2-3分),班级学生干部加5-8分,视其社会工作情况给予加分(多个职务按最高项加分);积极参加各类政治学习加0-10分,视其实际参与次数与总要求的比例相应加分;校级奖励加3分(校级奖项限两项),省级奖励加5分,国家级奖励加10分。积极参与组织学校各类活动和社会实践,在服务社会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者同等情况下优先。执行实验室安全制度不到位、实验室安全培训考核不合格者酌情扣分。
七、上报材料
1. 电子材料:请将以下电子材料按照顺序命名好【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综合测评表、3-成绩单(必须截图)、4-PDF版文章全文、5-科研活动获奖证明、6-社会活动获奖证明、7-青年大学习(必须截图)】,将以上材料打包并按照“学号-姓名”格式命名,于10月3日17点前发送至邮箱yushumin@suda.edu.cn。
2. 纸质材料: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一式五份,务必双面打印,每份仅限打印在一张A4纸上,请务必参考《苏州医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定填表说明》(附件3)进行规范填写。
(2)以下纸质材料按照顺序装订好【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综合测评表、成绩单(必须截图)、PDF版文章首页(必须手写刊物级别、刊物名称、大类分区、影响因子、作者排名、见刊时间,文中圈住本人姓名、导师姓名、第一单位和见刊时间,中文核刊首页后面还需附上杂志封面和杂志目录)、科研活动获奖证明、社会活动获奖证明、青年大学习(必须截图)】两套,并将实验记录本一并于10月7日17点前交至403-3115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