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13浏览次数:1522

各系:

    我校2020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开始了,具体通知如下,请符合条件并有意向申报的同学于12月3号上午10点之前将纸质材料交到403-3115办公室,电子档发送到yxbai@suda.edu.cn

各学院(部),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 公安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当前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72号)有关规定以及“放管服改革要求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198号)相关规定,现就做好我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我校2020届毕业研究生及全日制本科生;

2.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且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1)城乡低保家庭;(2)本人为残疾人;(3)已经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助学贷款);(4)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含建档立卡低收入残疾人农户家庭);(5)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含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6)特困人员。

二、发放标准

求职创业补贴一次性发放,发放标准为1500/

三、发放流程

按照自愿申请、公开公正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按照以下程序申领发放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一)组织申报。各学院(部)、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符合补贴条件的毕业生申请补贴。1.毕业生自愿填写求职创业补贴个人申请表(附件1一式两份,毕业生个人留存一份),勾选类别“低保家庭”、“残疾”或“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或“建档立卡”或“特困人员”每人只能申报一种类别;2.申请人提供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下同)复印件(正反面印在一页纸上)、学籍证明原件(学生本人持学生证至教务部打印)、对应身份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及个人银行账户信息(请使用学校下发的缴纳学费的交行卡);3.毕业生声明必须由学生本人签字,签名不得打印。

对应身份证明材料分别为:

1)低保家庭毕业生低保证明(须包含申请补贴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

2)残疾毕业生残疾证;

3)国家助学贷款合同,贷款年限为2019-2020学年或覆盖此学年;

4)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毕业生的户籍所在地扶贫部门认定并加盖公章的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相关材料(须包含毕业生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

5)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的户籍所在地扶贫部门认定并加盖公章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相关材料(须包含毕业生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

6)特困人员毕业生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

(二)材料审核。各学院(部)、研究生培养单位对毕业生的申请补贴材料进行审查核实,汇总填写求职创业补贴花名册(附件2)加盖公章,连同个人申请表、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复印件、学籍证明原件、身份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报送招生就业处和研究生党委工作部审核。

特别说明:提交申请材料的具体要求请严格参照附件3

四、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部)高度重视,严格审核,并按照相关要求(附件3)出具证明材料。并于2019126日下班前提交电子、纸质相关材料。

本科生(含7年制)相关材料交至学生就业指导科(独墅湖校区二期A05-301)或校区凌云楼1710)联系人:沈老师shenq@suda.edu.cn电话:67503413

研究生相关材料交至研究生院就业指导科(蕴秀楼301

联系人:胡老师whu@suda.edu.cn电话:65226931

附件1-2:求职创业补贴.xls

附件3:求职创业补贴材料审核具体要求.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