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系:
根据研究生院《关于2021年新威尼斯v0008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及基生字(2021)4号文件要求,新威尼斯v0008成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委员会,负责评审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2019级博士:特等:2人,一等:3人,二等:6人
2019级硕士:特等:4人,一等:12人,二等:24人,三等:40人
2020级博士:特等:3人,一等:5人,二等:8人
2020级硕士:特等:5人,一等:15人,二等:29人,三等:49人
2021级博士:特等:3人,一等:5人,二等:9人
2021级硕士:特等:5人,一等:16人,二等:32人,三等:58人
二、申报条件
基本学制年限内在校在学的全日制研究生,且其人事档案(已参加工作的包含工资关系)须转入我校,并符合下列评选条件的研究生可以作为候选人申请学业奖学金,硕博连读及直博学生按评奖时的学制认定参评: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当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参评资格:
1.违反国家法律、法令、法规者;
2.人事档案未转入我校者;
3.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学籍注册手续者;
4.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5.超过基本学制年限延长学习期限者;
6.在入学考试报名材料或奖学金申请材料中隐瞒事实或有虚假内容者;
7.在研究生培养环节中考试未达到规定要求者;
8.违反科学道德、发生学术不端行为者;
9.各类考试作弊或违纪者,以及其他违反校纪校规受处分者;
10. 研究生科研实验记录抽检不合格者;
11.违反实验室安全规定,并受到处罚者。
12.其他经学校认定不符合参评条件者。
三、评审原则和依据
1、评审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相关文件规定,杜绝弄虚作假。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实行动态管理。在同一学年中,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不能与国家奖学金兼得,但可与其他研究生奖助学金兼得。
3.硕士研究生一年级学生的学业奖学金主要依据报考情况和入学考试综合成绩进行评定。硕士推免生、高水平大学入学学生可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先后顺序获得二等或以上等第学业奖学金。经入学考试录取的硕士一年级学生,主要根据入学考试综合成绩获得相应等级的学业奖学金。
4.博士研究生一年级学生的学业奖学金主要依据不同来源的学生入学成绩或考核情况等进行评定。
5.研究生二、三年级学生的学业奖学金主要依据其上一学年的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表彰奖励、实验记录等因素综合评定。
6、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学业奖学金评定;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学业奖学金评定。
7、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各奖励等级拟推荐名单由“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综合以上因素讨论决定。
四、综合测评分计算办法
综合测评分是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的主要依据,主要考核研究生学习成绩、学术与科研活动以及社会活动等方面。
硕士研究生一年级: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70% + 复试成绩标准化分值*30%(复试成绩是否计入综合测评分,可由评审委员会讨论决定)
标准化分值计算方法:以各复试小组的最高分值作为参考基准,每个成员的分值与其对比,获得标准化分值(标准化分值=小组成员得分/每组最高分*100)。
其他:
综合测评分 = 学习成绩×10% + 学术与科研活动成绩×80% + 社会活动成绩×10%
1、学习成绩
学习成绩=(课程成绩1+……+课程成绩n)/n,满分超过 100分的课 程,使用归化成绩:课程成绩/满分*100。
2、学术与科研活动成绩
1) 研究生科研成果应是新威尼斯v0008医学部为第一署名单位且为通讯单位之一,并要求已见刊(on line);
2)发表I、II区SCI论文排名前三位作者计分方法按0.7、0.2、0.1比例计算(若只有两位作者按0.8、0.2比例计算),Nature Index中杂志论文等同于I区SCI论文;
3)其它文章必须本人为第一作者(排位第一)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否则均视为无效。
4)综述文章按同档次杂志的0.5计算。
5)项目及科研奖项分为校、省部级和国家级(其中校级奖项和项目限报两项),本人需排名第一,相同内容的不同级别项目和获奖限报最高级别。研究生获奖情况只填写校级及以上获奖(含校级奖励)。
6)认定时间为2020年10月22日—2021年10月24日,杂志分区以论文发表当年情况为准。级别不够明确的项目和奖项由各单位“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奖项的重要性和影响力讨论认定级别。
类别 |
论文(SCI 按 I-VI 区计算) | 授 权 专 利 |
项 目 |
获 奖 | |||||||||
| I 区 | II 区 | III/VI 区 | EI | 核 心 | 省 级 | 发 明 | 国 家 | 省 级 | 市厅/ 校级 | 国 家 | 省 级 | 校 级 |
分值 | 80 | 40 | 10 | 10 | 3 | 1 | 10 | 30 | 10 | 5 | 60 | 20 | 3 |
注:项目是指:政府部门(基金委、科技部、教委等,省市厅校类推)下达的纵向课题。
7)学术与科研活动成果须有相应科研实验记录和原始数据的支持。
8)奖项指:政府部门(科技部、教委等,省市厅类推)颁发的奖项;国家一级学会如中华医学会奖项可视作省部级奖;校级奖与市厅级等同;所有不同等级奖项均不包括学术会议奖及学术论文奖。
9)其它没有明确的情况由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决定。
10)学术与科研活动成绩最高分为100。
3、面试答辩办法
评审委员会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组织申报学生面试答辩。评审委员会综合研究生学习成绩、学术与科研活动、社会活动、实验记录以及答辩情况进行打分(满分为100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取平均值)。按评审委员会打分占50%、综合测评分占50%计算最终得分。
4、社会活动及其他
研究生班主任对研究生担任社会工作及获奖情况进行评议。每位研究生社会活动基础得分80分,部(院)级以上学生干部加6-10分(本年度评为先进个人者适当加2-3分),班级学生干部加5-8分,视其社会工作情况给予加分(多个职务按最高项加分);校级奖励加3分(校级奖项限两项),省级奖励加5分,国家级奖励加10分,所有加分必须在单位内公示。积极参与组织学校各类活动和社会实践,在服务社会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者同等情况下优先。执行实验室安全制度不到位、实验室安全培训考核不合格者等酌情扣分。
五、学业奖学金申请程序
符合学业奖学金申报条件的研究生提交《新威尼斯v0008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附件3)一份,同时提交其他相关证明支撑材料【 科研汇总表(附件1)、成绩单(必须截图)、文章全文(首页必须注明刊物级别、刊物名称、大类分区、影响因子、作者排名、见刊时间,文中作者后面画住本人姓名、导师姓名、第一单位和见刊时间)、获奖证书、青年大学习记录截图】两套(按上述顺序分别装订);德政导师、学业导师须在《新威尼斯v0008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签名。由学院评审委员会成员对研究生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确定获奖等级。不递交申报材料的研究生视为自动放弃。
六、材料递交
纸质支撑材料(附件1、附件3及其他支撑材料)于10月26日中午11点前报送至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403-3115室),同时于10月25日上午11点前将电子版【(附件2),注意:文件名一定要以学号-姓名-学位类别命名】发送至班级群通知邮箱,过时不候,望相互转告。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