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新威尼斯v0008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管理办法》(苏大研【2018】65号)、《新威尼斯v0008研究生中期考核管理办法》(苏大研【2018】66号)、《新威尼斯v0008研究生科研记录规范暂行管理办法》(苏大研【2018】67号)等文件要求,切实加强我院研究生培养过程的监督工作,积极营造良好的科研诚信氛围,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单位科研记录自查方案如下:
一、组织管理
根据我院学科专业的实际情况,在学位评定委员会的指导下,成立了科研记录自查小组,定期组织开展研究生科研记录的检查工作,采取以组为单位互查的方式进行。
二、科研记录检查内容
凡在本院从事科研实验活动的研究生均须进行规范的实验记录并使用学院统一印制和编号的实验记录本(男生蓝色)、(女生红色)。
自查内容如下:
(一)科研记录本的内容规范性
记录包括能反应实验结果的充分原始信息、统计处理过程及对结果的初步分析,以便对原始研究结果及其过程的检查。具有统计或均值的重复实验需保存每一次的原始数据及计算过程;具有图片结果的实验,如Western blot、免疫组化、免疫荧光等需要保存未经切割或处理的完整原始图像。
(二)科研记录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如需委托公司所做的实验需保存并提供以下资料:协议等证明委托关系的材料,公司提供的实验报告及相关资料,相应的实验原始记录等。
(三)科研数据和图像是否与毕业论文和学位论文中撰写的内容相对应
实验记录本需连续编页,前有“目录”,后附“索引”,使用过程中不得损坏。记满后需完成目录,并在索引中明确标示实验报告、毕业论文或者公开发表论文中各图、表等实验结果在实验记录本中的相应页码信息。
(四)在研究生奖学金申请中,将实验记录质量作为重点考核依据,不合格者一票否决。
三、科研记录自查安排
请各课题组(导师)于2023年4月21日17:00前上报科研记录自查小组成员名单;自查时间及地点安排。
请于2023年4月27日17:00前完成科研记录的自查工作,反馈自查情况,同时提供自查现场照片以供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