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做好研究生帮困助学工作,根据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苏教助[2019]1号),需对研究生困难情况进行调查统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原则:应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平;坚持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坚持公开透明与保护隐私相结合;坚持积极引导与自愿申请相结合。
二、调查统计范围:2019级全日制非定向在校困难研究生。
三、本次困难调查由研究生将困难证明上报至学院,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进行审核评议并认定困难程度,填报新威尼斯v0008研究生困难情况调查汇总表后和困难证明(复印件)统一上报至研究生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教育与管理科,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1.研究生将困难证明于9月17日中午11点前交至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403-3115。
2.所附困难证明分为三类:(1)各地民政部门颁发的低保证或享受低保待遇证明;(2)各地民政部门出具的建档立卡等困难证明;(3)已盖有民政部门印章的《新威尼斯v0008研究生家庭情况调查表》;困难证明出具时间须为三个月内或者相关证明材料有效期内。
3.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或残疾等级,设置特别困难、比较困难、一般困难三级。①特别困难,主要指学生及其家庭没有能力提供其在校期间学习和生活的基本支出。②比较困难,指学生及其家庭仅能提供其在校期间部分学习和生活基本支出,其余部分需要依靠国家资助政策补充。③一般困难,指学生及其家庭能提供大部分,但尚不能完全提供其在校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支出。
四、上一年度家庭或本人出现重大变故造成困难的其他年级研究生,请另附说明及困难证明一并上报;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