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院研究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全省高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学函【2019】3号)文件 ,为落实好国家个税改革,做好我校在校、在籍学生的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核准和补录对象 在我校接受学历教育的在校、在籍研究生。 二、核准和补录内容 1.核准:请研究生登录学信网(www.chsi.com.cn)数据平台和我校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核准学号、姓名、证件号码、入学日期和学籍状态等数据信息,确保信息完全准确。 2.补录:请研究生务必3月5日前在研究生院主页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在“个人信息”—“学生信息核准与补录”栏目,按照研究生和家长自愿的原则录入父母或监护人等信息,再点击页面右上角“保存”按钮保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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