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威尼斯v0008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条例(2018年修订)》(苏大研[2018]29号)和《新威尼斯v0008关于推进研究生国际交流和海外研修的实施办法(2018年修订)》(苏大研[2018]17号)文件精神,现决定开展2018年度研究生国际交流奖学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且在基本学制年限内的在校全日制研究生,2018年度赴国(境)外学习交流3个月及以上(含2018年已出发、已返回<包括上一年度出发而本年度返回>、年内将出发)者,均可提出申请。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品学兼优,无违法违纪记录。

2.国(境)外访学交流内容须与在学专业相关的课程学习、科

学研究或其他学术活动。

3.本项奖学金不受理获得省政府或学校资助出国(境)或国家

留学基金委资助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的申请。

三、奖学金标准

1.博士研究生

(1)国家一流学科、协同创新中心依托学科和江苏省优势学科的博士研究生,其海外研修由所在学科经费资助(本次参照国际交流奖学金一并受理申请,评审通过后信息报送学校财务处由相应学科经费资助)。出国研修资助标准为1万元人民币//月;港澳台地区研修资助标准为0.6万元人民币//月。

(2)其他学科,由国际交流奖学金资助

自然科学类博士研究生(数学除外):出国研修3个月及以上,资助标准为0.5万元人民币//月,导师配套资助0.5万元人民币//月。

人文社科类和数学类博士研究生:出国研修3个月及以上,资助标准为0.7万元人民币//月,导师配套资助0.3万元人民币//月;港澳台地区研修3个月及以上,资助标准为0.6万元人民币//月,导师配套资助0.1万元人民币//月。

2.硕士研究生,由国际交流奖学金资助

出国研修3个月及以上,资助标准为0.5万元人民币//月;港澳台地区研修3个月及以上,资助标准为0.4万元人民币//月。

3. 出国(境)研修3个月以上者,超过部分不满28天但满15天的,按1个月计算;不满15天但满5天的,按半个月计算;不满5天的,不作计算。

四、申请材料

1.《新威尼斯v0008研究生国际交流奖学金申请书》。

2.入学以来的学习成绩单。

3.最近5年发表的科研成果(复印件)。

4.国(境)外大学(或科研机构)接收录取通知书(或邀请函)。

预计年内出发但尚未获得正式邀请函者可暂缓提交,奖学金申请获批后在出发前必须提交录取通知书(邀请函),且年内必须出发,否则按自动放弃奖学金处理。

5.中外双方导师共同签署的访学研修计划或协议。

6.国(境)外导师简历(不超过1页)。

五、申请程序

本项奖学金采取个人自愿申请、导师推荐、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进行申请资格初审并同意推荐的申请程序。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须将上述申请材料经导师填写推荐意见后提交所在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

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导师推荐意见的可信性等进行初审并写出同意向学校推荐的意见,同时填写完成《新威尼斯v00082018年度研究生国际交流奖学金学院(部)推荐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汇总表》经学院(部)主管研究生工作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与研究生申请材料一并提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对申请人申请资格和申请材料进行复核。

六、学校评审及评审结果的公示和发布

1.专家评审。研究生院根据培养办公室复核结果,组织专家

对复核通过者进行评审。

2.复审。专家评审通过者,提交校学术委员会研究生教育委员

会以通讯或会议形式进行复审。

3. 公示。研究生院对复审通过者在校园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

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其中公示有异议者,由研究生院负责发回校学术委员会研究生教育委员会进行重审。重审通过者需重新公示。

4. 签署和发布。公示无异议者名单,由学校主管校长签署后发

布。获奖名单从签署之日起生效。

七、国(境)外学习期间的管理及奖学金发放

1. 获国际交流奖学金的研究生不得随意改变访问交流的学校

(科研机构)和交流期限,在国(境)外学习期间应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我校导师和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研究生在外期间的学习和日常管理。

2.在正式出国(境)前须在新威尼斯v0008网上师生事务中心

http://aff.suda.edu.cn)在线办理研究生出国(境)手续,并把外国驻华使馆的签证(复印件)提交到研究生院确认备案。

3. 在抵达国(境)外留学机构后,通过邮件向研究生院提供到

达确认信息(包括:住址、通讯地址、电话、电子邮件、紧急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信息)。

4. 研究生院根据确认信息转请学校财务处一次性按资助总额的

70%向其学子卡发放国际交流奖学金,由本人包干使用。

研究生在访学结束后应对照出国(境)研修计划下载填写《新威尼斯v0008研究生国际访学总结表》以及《新威尼斯v0008研究生访学评估表》,其中《新威尼斯v0008研究生访学评估表》须由国(境)外导师填写评议意见后签字密封。

研究生在回国一周内应到学校报到,凭护照上的出入境记录、《新威尼斯v0008研究生国际访学总结表》和《新威尼斯v0008研究生访学评估表》等材料到研究生院审核,审核通过者由研究生院转请学校财务处结算剩余的30%国际交流奖学金。

5.对提供虚假信息或以虚假材料获取奖学金者,一经发现,学

校即追回其已获奖学金,同时,其导师今后连续三个年度(从问题发现日起算)的有关研究生国际交流奖学金申请的任何推荐意见将不予采纳,并将在今后连续两个年度的国际交流奖学金专家评审会上通报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的上述相关情况。

八、申请时间

本项奖学金申报时间为20181025日至20181112日。

各培养单位须于20181113日前,将《汇总表》、各位申请人的《申请书》及其他各项申请材料等统一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九、其他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广泛宣传,并通知到所有具备申请条件的研究生。

未尽事宜,请与研究生院联系。

咨询电话:6522698665225391

联系邮箱:liuy@suda.edu.cn

 
研究生院
2018-10-25 10:32:05